項目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虹口海關保安服務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上海政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qū)天目中路380號11樓)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HZC20242030

項目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虹口海關保安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49.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49.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本項目預算價人民幣49萬元/年;

投標報價高于預算價的按無效標處理。

負責虹口海關江楊南路辦公區(qū)的安保工作。(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服務期2年,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簽,考核合格后續(xù)簽下一年合同。在本周期內,在成交單位未確定前,由原服務單位提供服務,如本項目最終成交單位不是原服務單位,從2024年01月01日至本合同簽訂之日期間的服務費用,由最終成交單位支付給原服務商。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執(zhí)行政府強制或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和環(huán)境標志產品、促進中小微企業(yè)、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支持監(jiān)獄和戒毒企業(yè)、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及限制采購進口產品等相關政策。如投標產品的制造商(或服務提供商)為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二條要求的中小微企業(yè)(本招標文件中所稱的中小微企業(yè)的含義均與此相同),則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財庫〔2020〕46號附1要求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如投標人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則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財庫〔2017〕141號文要求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一旦中標將在中標公告中公告其聲明函,接受社會監(jiān)督;若提供聲明函與事實不符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2)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3)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投標時,應提供依法登記的相關證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權其分支機構在其經營范圍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的書面授權。法人與其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與同一項目的采購活動; 4)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三年內,未被國家財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5)投標人須具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機關頒發(fā)的有效期內的《保安服務許可證》;異地注冊的投標人在本市提供安保服務的,應向本市公安機關登記備案;6)本項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業(yè),事業(yè)法人等各類供應商采購(但不接受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投標,若為事業(yè)單位,應提供本單位為非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的證明材料或承諾書)。7)本項目不得轉包、分包。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上海政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qū)天目中路380號11樓)

方式:現場或通過郵箱wangjingwen@shzfcg.cn

售價:¥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02月19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02月19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上海政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qū)天目中路380號11樓會議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 報名需攜帶資料

1) 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登記證書等(投標人為企業(yè)的,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投標人為事業(yè)單位的,提供有效的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投標人為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提供有效的民辦非企業(yè)登記證書;投標人為社會團體的,提供有效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投標人為合伙企業(yè)、個體工商戶的,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投標人為非企業(yè)專業(yè)服務機構的,提供有效的執(zhí)業(yè)許可證等證明材料;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件;其他投標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提供有效的相應具體證照);

2)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3)  被授權人須為本單位在冊人員,即必須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人員:①提供投標人與之簽訂的聘用合同;②投標單位為其辦理有社會保險關系,須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注:以上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投標人在上述時間段內攜帶報名資料復印件1套至上海政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qū)天目中路380號11樓)進行現場或發(fā)送報名資料至郵箱wangjingwen@shzfcg.cn進行郵件報名,逾期不再辦理。本項目將對完成報名的投標人同時發(fā)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600元/套(售后不退)。報名時提供的資料應與投標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標文件為準。投標人的合格與否,將由評審小組決定。(說明:獲取招標文件環(huán)節(jié)對潛在投標人部分證明資料的審核系采購方為便于后續(xù)采購活動開展、減少無效投標響應的前置服務,該服務不屬于前置資格審查,該服務產生的建議不影響投標人參與后續(xù)采購活動的權利,正式投標人資格審查按法定程序進行)。投標人應當在要求的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指定地點。在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文件,將拒收。

2、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3、 本項目采購公告有效期至2024年125日止。

4、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若決定放棄投標的,請至少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前1天以書面或郵件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5、 開標攜帶資料:屆時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并攜帶出席人的身份證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開標會的攜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虹口海關     

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江楊南路9號504室        

聯系方式:賀金獎 021-6015702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上海政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靜安區(qū)天目中路380號11樓            

聯系方式:單杰、王靜雯 021-62091253*800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單杰

電 話:  021-62091253*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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