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鹽場中心河污水收集治理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青口鹽場中心河污水收集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已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行政審批局以連開審批復()號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政府投資工程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政府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標段)進行公開招標,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建設規(guī)模:污水管,檢查井座,化糞池座,3/一體化處理站座,3/一體化處理站座,3/處理站座,3/處理站座,3/處理站座,3/處理站座,混凝土路,電纜,電纜管。
..、招標控制價:.萬元
..、工期要求:工期日歷天
..、質量要求:國家現(xiàn)行竣工驗收標準,等級為合格。
.、招標范圍:青口鹽場中心河污水收集治理工程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有效期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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