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廣仙線劉家隔至城隍轉盤段及至路長制示范線創(chuàng)建工程(農(nóng)旅融合配套工程)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
、項目名稱:廣仙線劉家隔至城隍轉盤段及至路長制示范線創(chuàng)建工程(農(nóng)旅融合配套工程)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本工程全長.千米,主要建設內容為:交通標志、旅游標志、橋名牌、路長制公示牌、護欄、路面標識(含路長制及騎行)、路長制宣傳欄、景觀綠化、橋梁護欄改造、擋墻彩繪、村名牌、公交候車亭、雕塑小品、交通停車區(qū)等,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期限: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chǎn)品:否
、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面向中小微企業(yè)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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