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橋機場行李系統(tǒng)設備輔助運行委托管理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人為上海虹橋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招標范圍
上海虹橋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擬就虹橋機場行李系統(tǒng)設備輔助運行委托管理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內容具體如下:
. 、系統(tǒng)運行監(jiān)控:主要負責行李系統(tǒng)的開啟和關閉,生產時段內設備運行狀態(tài)的監(jiān)控, 的輪查、接報修的信息處理、對維保單位的巡檢情況抽查等;、人工編碼操作:人工方式掃描確認行李 、手動輸入行李識別信息、直接將問題行李發(fā)送至目的轉盤,對當天編碼站處理數據進行統(tǒng)計等;、周轉箱搬運:周轉箱的收集、轉運工作,柜臺區(qū)域周轉箱補充、擺放以及周轉箱的定期清潔和到港轉盤裝飾平臺的清潔等;、應急預案的配合實施等。
(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規(guī)格書)。
. 服務期:本項目合同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
投標人資格能力條件
. 投標人應滿足以下主要資格條件:
) 資質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獨立訂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標人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其近年內(年月日至今)簽訂的至少份與本次招標同類(大型交通樞紐的(運行維護類、物業(yè)管理類))的合同業(yè)績,需提供對應的合同復印件(否則視為無業(yè)績)作為證明材料,如果投標人所提供的合同無法認定其合同簽訂時間、合同內容、蓋章頁等關鍵信息,則該合同將被認定為無效證明材料。
) 其他要求:
) 授權及身份證明:投標人須提供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單位負責人及其授權代表有效身份證明,格式詳見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
) 投標承諾書: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投標人須保證,在本次招投標工作過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內,招標文件中要求其具備的相應資質文件及其他相關的資格或要求等始終保持有效性,格式詳見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
.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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