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蓮湖區(qū)稅務局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qū)豐慶路西段號臨街中心層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蓮湖區(qū)稅務局食材采購及配送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采購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蔬菜、水果、奶制品、肉禽、水產品類、糧油、雞蛋、其他食品類、衛(wèi)生清潔耗材等食堂保障用品采購及配送服務。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采購項目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自然人參與的提供其身份證明。 ()財務狀況報告:提供年度經(jīng)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及其附注,成立時間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年度(截止年月日)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其基本戶銀行出具的開標前六個月內的資信證明,或信用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以上三種形式的資料提供任何一種即可)。()稅收繳納證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憑據(jù)(時間以稅款所屬日期為準、稅種須包含增值稅或企業(yè)所得稅),憑據(jù)應有稅務機關或代收機關的公章或業(yè)務專用章。依法免稅或無須繳納稅收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繳存的至少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jù)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書面聲明: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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