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深圳碳市場能力建設及發(fā)展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年深圳碳市場能力建設及發(fā)展服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本公告附件)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年深圳碳市場能力建設及發(fā)展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人民幣.元
.最高限價(如有):/
.采購需求:詳見招標文件相關內容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招標文件相關內容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要求投標人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等證明掃描件以及《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其他采購活動。(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適用于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共同組成聯(lián)合體投標的除外。(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