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標包文件: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年綜合設備集成服務項目(項目編號:--),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項目概況和采購內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年綜合設備集成服務項目所需的集成服務,詳見詢比文件。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本采購項目估算為:.元(不含稅)。 .★服務保障期:個月,起始時間自采購人項目驗收合格之后起算。 .★集成期:根據(jù)采購人要求時間完成服務。 .續(xù)簽計劃:無。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本項目與成交供應商的簽約總金額為成交金額。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報價限價,最高響應報價限價詳見附件分項報價表,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報價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家,份額為%。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內(自年月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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