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本部大院瀝青路面工程施工項目
采購公告
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采購方)現(xiàn)就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本部大院瀝青路面工程施工項目進行國內公開采購,邀請具備資格的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本部大院瀝青路面工程施工項目
.項目地點:廣州市白云區(qū)機場路號,省機場集團本部大院
.項目內容:對本部大院路面實施瀝青攤鋪工程施工,提升本部環(huán)境,有關施工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
.工 期:利用兩個周末時間完成施工建設任務,確保周一不影響本部正常上班及車輛停放。具體日期從合同簽訂后,自開工之日起計算。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萬元人民幣。
本項目實行工程總價包干,根據(jù)采購方工程量清單和說明,按規(guī)定的范圍、內容和要求,由承包方包項目設計、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通過、包垃圾清理、外運以及工程施工所投入的設備、人員以及保險、稅金等綜合總價包干,采購方將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踏勘,如報價人需前來踏勘,請自行組織,并自擔踏勘費用。
★二、合格的報價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企業(yè),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或電子簽章)。
.報價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企業(yè)資質;
.報價人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近三年沒有因腐敗或欺詐行為而被政府或業(yè)主宣布取消投標資格;(須就此項內容提供承諾函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格式見《供應商資格與誠信承諾函》)。
.供應商應對以下資格進行響應及提供承諾書,格式見《供應商資格與誠信承諾函》:
.在近三年內報價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發(fā)生因行賄犯罪行為或欺詐行為而被政府或業(yè)主宣布取消報價資格(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最近三年&;是指從報價截止時間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時間為計算起始時間)。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報價,否則全部取消資格。
.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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