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京環(huán)線(寧河橋北街—唐山漢沽管理區(qū))改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天津市河西區(qū)臺兒莊路號海景廣場寫字樓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京環(huán)線(寧河橋北街—唐山漢沽管理區(qū))改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京環(huán)線(寧河橋北街—唐山漢沽管理區(qū))改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一)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號)的要求,根據磋商當日、資格性檢查環(huán)節(jié)查詢的“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提供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yè)財務報告(應包括完整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或提供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前近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提供所屬日期為年月日至今任意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等)的相關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稅的證明文件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文件。納稅零申報供應商應當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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