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區(qū)巴爾魯克汽車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 ( ) 一、招標條件 本 塔城地區(qū)巴爾魯克汽車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文號:塔地發(fā)改社發(fā)〔〕號、塔地發(fā)改項目〔〕號)已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裕民縣教育和體育局,項目總投資.萬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塔城地區(qū) .項目規(guī)模: 新建營地公共服務中心(含醫(yī)療救護中心、衛(wèi)生間)一棟,建設面積.平方米。 .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 標段(包)編號: 標段(包)名稱: 塔城地區(qū)巴爾魯克汽車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 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僅限于本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安裝、及竣工交付、缺陷責任期工作和最終接收等國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保、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具體內容如下:設計工作包括:設計階段包含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設計預算編制)、辦理項目前期手續(xù)和施工全過程的設計服務內容,施工圖須經招標人確定并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采購范圍包括:與工程項目相關(施工圖載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設備的采購、運輸、安裝、驗收保管等全部采購內容。 施工范圍包括:本項目總承包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及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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