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務采購(年)()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務采購(年)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本公告附件中)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務采購(年) .項目預算:本項目按實際發(fā)生量結算,投標供應商報綜合折扣,包組年度總支付金額上限為.元。 .最高限價:無 .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
數量
單位
簡要技術需求(服務需求)
備注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務采購(年)
項
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書。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詳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掃描件;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須同時提供總公司授權文件且授權書載明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提供總公司及分支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總公司或者分支機構只允許一家投標,不允許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不存在《深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財規(guī)〔〕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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