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吳蔡線福溪至界頭段公路改建工程(+-+.)
招標文件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二)
招標項目編號:
各潛在投標人:
永安市吳蔡線福溪至界頭段公路改建工程(+-+.)招標文件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二)內(nèi)容如下:
一、本項目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保險費修改為: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由承包人以發(fā)包人與承包人聯(lián)名向保險公司進行投保。工程一切險以投標人報價的工程量清單第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工傷保險的保險費)至章總額為基數(shù)計算,費率為.%;第三方責任險按累計賠償限額計算,費率為.%,最低投保金額為.萬元。
二、本項目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工傷保險費修改為:工傷保險費按照投標人報價的工程量清單第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工傷保險的保險費)至章總額的.%向工程項目所地的市、縣(區(qū))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辦理參加工傷保險,向稅務部門一次性繳納。
三、本項目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安全生產(chǎn)費用修改為:公路部分按不低于投標人報價的工程量清單章至章(不含安全生產(chǎn)費、施工標準化及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工傷保險的保險費)總額合計的.%計算安全生產(chǎn)費用,以總金額列入工程量清單章“安全生產(chǎn)費”細目。
四、本項目開標時間修改為:年月日上午點分。
五、本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和招標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標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內(nèi)容的均作相應修改,并以本補充通知為準。原招標文件與本補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補充通知執(zhí)行。
六、各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登錄發(fā)布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相關網(wǎng)站查看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若投標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遺漏或損失均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招標人:永安市曹遠鎮(zhèn)下早村民委員會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盛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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