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城區(qū)排水防澇治理工程中標候選人公示

    泰安市精瑞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寧陽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的委托,對寧陽縣城區(qū)排水防澇治理工程(四標段)進行招標, 并于2024-04-25 09:00:00開標、評標,開評標會結束后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現(xiàn)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項目編號:NY-GC-20240401-01-04
    2.項目名稱:寧陽縣城區(qū)排水防澇治理工程(四標段)
    3.招標控制價:607.27萬元
    4.招標人:寧陽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地址:寧陽縣金陽大街中段南側
    聯(lián)系人:孔令強
    聯(lián)系方式:0538-6341319
    5.代理機構:泰安市精瑞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寧陽縣金陽大街
    聯(lián)系人:杜敏超
    聯(lián)系方式:0538-5688519
    6.唱標記錄:
投標單位名稱 招標文件認同程度 投標總報價(元) 工期(日歷天) 項目經(jīng)理 質量標準
1
泰華智慧產(chǎn)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完全認同
6050800.00
240
孔令坤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2
江蘇巨楷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認同
6063475.00
240
張苗苗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3
濟南易通城市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完全認同
6068463.00
240
王梓靜
合格
4
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認同
6052250
240
李穎
工程質量達到《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6.2.評標情況:
投標單位名稱 商務標得分 資信標得分 技術標得分 其他得分 總分 排名
1
泰華智慧產(chǎn)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4.99
24.0
44.71
0.0
93.7
1
2
江蘇巨楷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24.99
12.0
40.07
0.0
77.06
2
3
濟南易通城市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4.98
8.0
39.53
0.0
72.51
3
4
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
24.99
7.0
38.8
0.0
70.79
4
    技術標評審得分表:
投標單位名稱 評審得分 評委委員評分明細
1
泰華智慧產(chǎn)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44.71
評委A 48.7 ; 評委B 42.5 ; 評委C 44.5 ; 評委D 47.5 ; 評委E 41.6 ; 評委F 46.2 ; 評委G 42.0 ;
2
江蘇巨楷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40.07
評委A 35.8 ; 評委B 41.5 ; 評委C 39.0 ; 評委D 47.0 ; 評委E 35.0 ; 評委F 41.9 ; 評委G 40.3 ;
3
濟南易通城市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9.53
評委A 34.7 ; 評委B 40.5 ; 評委C 38.0 ; 評委D 47.2 ; 評委E 34.3 ; 評委F 41.8 ; 評委G 40.2 ;
4
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
38.8
評委A 35.9 ; 評委B 40.0 ; 評委C 36.5 ; 評委D 46.0 ; 評委E 31.6 ; 評委F 41.7 ; 評委G 39.9 ;
    7.無效投標及廢標情況:
投標單位名稱 原因及依據(jù)
1
山東宏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未簽字,未響應招標文件格式要求。。
    8.擬中標候選人名單:
    評審委員會根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辦法推薦中標候選人排名情況:
候選人名稱 投標金額 排名
1
泰華智慧產(chǎn)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6050800.0元
1
2
江蘇巨楷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6063475.0元
2
3
濟南易通城市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6068463.0元
3
    9.擬中標人情況:
    擬中標人:泰華智慧產(chǎn)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經(jīng)理:孔令坤
    中標金額:6050800.0 元
    工期:240(日歷天)
    10.開標日期:2024-04-25 09:00:00
    11.公示日期:2024-04-26 至 2024-04-28
    12.公示媒體: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
    13.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訴處理: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規(guī)、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之日10日內,向監(jiān)管部門投訴。
    15.其他說明:
附件: 四標段附件.pdf 附件: 中標候選人公告.pdf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