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亳州市中醫(yī)院華佗名醫(yī)堂中醫(yī)藥文化建設項目(二次)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中匯創(chuàng)意營造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上海路與蘭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內-#
成交金額:.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項目名稱:亳州市中醫(yī)院華佗名醫(yī)堂中醫(yī)藥文化建設項目(二次) 工期:個日歷天內完成整體策劃和方案設計;設計確稿后,個日歷天內完工 質量:合格 成交金額:.元
五、評審專家名單:沈燕、孫智、劉偉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詳見采購文件成交服務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響應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期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日時間向安徽省優(yōu)質采科技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金融港(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幢樓優(yōu)質采,電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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