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宜賓分公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中選結(jié)果公示
按照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宜賓分公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項目編號:-)比選文件載明的方法和標準,本項目比選結(jié)果如下:
(一)中選人情況
序號
項目名稱
中選人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宜賓分公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四川豐宜律師事務所
(二)否決參選情況
本項目不涉及否決參選情況。
公示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間,參選人或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對中選候選人有異議的,可向比選人提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國電信集團采購異議處理辦法(試行)》等企業(yè)制度,現(xiàn)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異議提出人應為參選人或與本項目有關(guān)的利害關(guān)系人;
.異議應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異議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quán)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
.異議應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
.異議人應提供關(guān)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書面異議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以紙質(zhì)文件或電子掃描件提交;
.異議人對其他參選人的參選文件及評審資料等非公開內(nèi)容提出異議的,應提供合法信息來源;
.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gòu)認為異議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進一步明確或補充的,異議人應按要求進行明確或補充;
.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屬于以下三種情況的,比選人有權(quán)不予受理:
()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已作出明確答復,且無新的事實證據(jù),就同一事項反復提出異議的;
()異議事項已進入行政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異議人應保證異議內(nèi)容和相關(guān)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及其來源的合法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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