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程序有關規(guī)定,年月日,我局對達州市萬通牲畜商貿(mào)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場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作出審批決定。現(xiàn)將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年月日-年月日(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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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關于達州市萬通牲畜商貿(mào)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場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的批復》
達州市萬通牲畜商貿(mào)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場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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