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廣東省星海音樂廳翻新修繕和升級改造工程項目建議書審批前公示 |
申報單位 |
省文化和旅游廳 |
建設單位 |
省星海音樂廳 |
建設地點 |
廣州市越秀區(qū)二沙島晴波路33號 |
建設期限 |
15個月 |
總投資 |
9885.69萬元 |
資金來源 |
單位自有資金、主管部門安排資金以及在舉債空間允許的情況下項目單位按程序申報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等多渠道資金。 |
建設規(guī)模及主要內(nèi)容 |
本項目總建筑面積16260.32平方米,其中改造部分13660.32平方米,包括場館功能升級(室內(nèi)裝修工程)工程、外立面及屋面工程、結(jié)構(gòu)安全加固(含拆除)、公用系統(tǒng)升級改造(安裝工程)工程、室外及其他工程等;擴建部分2600平方米,主要為功能用房擴建工程。 |
審批處室 |
社會發(fā)展和就業(yè)收入分配處 |
聯(lián)系電話 |
020-83138584 |
電子郵箱 |
fgw_shc@gd.gov.cn |
郵政編碼 |
510031 |
郵政地址 |
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大院5號樓1216室 |
本公示的期限為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經(jīng)濟組織在公示期限屆滿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對本行政審批事項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與申請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書面陳述、申辯、申請聽證;對本行政審批事項內(nèi)容有其他意見建議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應填寫《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行政審批前公示意見反饋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提交)。